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通訊員張英輝)針對當前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執法權下放后出現的新問題,為切實壓實縣、鄉、村責任,有效解決基層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基層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厲打擊自然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明確,細化縣鄉村職責分工。主要是針對執法權下放后,一些鄉鎮存在的“接不住、管不好”問題,以及縣級自然資源部門“一放了之”的錯誤認識,明確職責分工,規范工作關系。對開展聯合執法提出要求,并對村委會、居委會配合、勸止和報告職責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全面建立“田長制”。全面建立縣、鄉、村三級“田長制”責任體系,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全覆蓋。建立田長督導調度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巡查檢查制度、監督考核制度和獎懲機制,有效督促各地加快建立縣鄉村三級“田長制”責任體系,強化各級耕地保護責任。
《通知》強調,加強前端預警防控。著力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結合執法權下放,強調鄉鎮和街道要嚴格落實動態巡查責任制,健全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明確鄉村兩級巡查區域、頻率、責任和考核辦法,做到網格化巡查,實現巡查監管無死角。
《通知》要求,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對違法問題實行“一案三查”,在依法追究違法主體法律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違法行為人員中黨員、公職人員的紀律責任,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單位和個人監管責任,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共同責任,促進相關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對違法用地、非法采礦行為及時制止,能夠有效減少執法成本、避免社會財富浪費。對于制止無效的,要及時報告,并抄告供電、供水、供氣等單位,采取斷電、斷水、斷氣等措施,有效制止違法用地行為。
《通知》提出,加強用地服務指導。治理違法用地要堅持堵疏結合,掌握企業和群眾用地需求,加快用地手續辦理。《通知》提出要指導督促項目單位加快辦理用地預審、組卷報批等有關用地審批手續;按規定及時辦理臨時用地、先行用地手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違法用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