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期間,國家稅務總局衡水市稅務局聯合長城新媒體集團開展“稅惠春風·光影記憶”稅收攝影作品征集活動。一個好的攝影作品,會發出自己的聲音,傳導時代的溫度和情感。以鏡頭語言展現稅收職能,定格服務瞬間,記錄暖心時刻,多維度宣傳稅收理念,增強稅收認知,展示稅收工作的新作為、新亮點、新成果。
一、活動目的
以稅收攝影作品評選為載體,用鏡頭展示稅務部門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不折不扣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用心用情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動景象,講述好故事,傳遞正能量。
二、征集時間和對象
1.征集時間:2023年4月7日—4月23日。
2.征集對象:河北省內納稅人繳費人
三、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圍繞稅務部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主題鮮明,內容真實。
2.作品需報送電子文件JPEG格式,可單張亦可組圖,單幅作品不小于5M,并附送作品拍攝說明。
四、獎項設置
一等獎3名,獎金1000元;
二等獎5名,獎金500元;
三等獎10名,獎金300元;
優秀作品獎20名。
主辦方將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
五、報送途徑
郵箱報送:gjswzjhssswj@163.com(備注作品名稱、參賽作者、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
聯系方式:國家稅務總局衡水市稅務局辦公室 0318-2322290
六、其他事項
1.主辦方對所有投稿作品有宣傳、出版、展覽、收藏等處置權和解釋權,可無償用于各類公益活動,如有商業用途須經原作者同意后方可使用;主辦方有權在與本次活動有關的線上線下等渠道的宣傳、報道、展示中使用投稿作品,該使用不意味著作品擬入展、獲獎。
2.投稿者應對所投作品擁有獨立、完整、無爭議的著作權;投稿者還應保證其所投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所有投稿作品如涉及上述權益糾紛或其他法律問題,均由作者本人負責,主辦方概不負責。
3.凡投稿者視為認同并遵守本啟事各項規定。
4.本次活動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